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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巴南区花溪街道招聘村(居)协管人员30人公告(2)
2017-01-17 09:13:25 来源:巴南区人才网 浏览次数: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由花溪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复审,择优选取参加考核人员。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视为未通过复审。

六、面试考核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花溪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根据应聘岗位人员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八、录用及待遇

(一)体检合格人员集中进行一天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遣到花溪街道村(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新聘用村(居)协管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村(居)协管人员;试用期内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村(居)协管人员聘用期(含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花溪街道公开招聘村(居)协管人员简章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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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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