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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知识点:参保范围
2017-01-03 16:28:37 来源: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浏览次数:

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在即,许多考生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环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是社会工作师的必考内容,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备考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参保范围: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水平: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恰当确定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补助:

缴费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补助

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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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inghtxia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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