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16:21:57 来源: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导语】2019年上半年天津河东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天津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天津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天津社区报考条件、天津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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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区招考信息
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
按照《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8]68号)文件要求,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河东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社区工作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信息发布
河东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及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
报考人员从2019年04月0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查询本次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情况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04月10日以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于2019年04月10日以前取得学历);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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