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15:10:27 来源: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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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区招考信息
为补齐基层救助工作短板,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保民政发〔2019〕5号)、《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建立村社区救助协理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保民政发〔2019〕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县民政局3名,龙山镇、镇安镇、象达镇各2名,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各1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2.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三、薪酬待遇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每人·月(试用期间不承担社会保险);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由县局组织考核,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由各乡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3600元/每人·月(含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由龙陵县民政局发布招聘公告,主要通过龙陵县民政局门户网站()、龙陵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2019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报名地点:报考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岗位的到龙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名(县民政局三楼);报考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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