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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市容巡查员公告

2018-09-27 11:39:11 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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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市容巡查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心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三)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者优先。

(六)符合城市管理市容巡查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面试。经审核通过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体检。根据面试分数,从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再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兴东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报城区人社局、财政局审定,由街道办事处聘用为市容巡查员(试用期1个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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