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 15:53:43 来源: 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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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社区工作者,派至市北区各社区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0人(其中男性40人、女性40人),从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应在1983年6月 1日(含6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面试后审核)。
4.具有青岛市内三区及崂山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
5.热心社区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具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纪检、检察等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的。
4.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非正常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和被开除职务的企事业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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