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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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概述

社会工作师考试说明

社会工作师考试流程

社会工作师考试介绍

社会工作师考试
从2008年起,我国将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08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社会工作师考试是一项新的职业资格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已获人事部审定通过,这意味着社会工作者首次被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范畴。领取证书后可以享受国家政策补贴。
社会工作师是什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分为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民政部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民政部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民政部负责组织专家编写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审题、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会同民政部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对达到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2015年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作为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将予以取消,相关职能转移给有关行业协会或者学会承担。这并不是说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会废止,只是承担主体发生了变化,考试含金量和证书效力不会改变。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将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切实做好政策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也就说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由有关行业协会或者学会承担。考生需要注意其中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