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16:33:13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萝岗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联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村改居”社区治安联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职责:按照社区治安联防要求,在街道综合治理办、派出所等部门的领导下,执行社区治安联防、综治维稳及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人岗相适”的总体原则,确保将社会优质人才吸收到我街治安联防队伍。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基本条件、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
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衷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女不限,年龄18—4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职高、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良好的基层群众沟通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本辖区居民;
2.退役士官士兵;
3.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7.可接受隔离酒店协助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治安联防队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他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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