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6 12:51:24 来源: 石城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石城县总工会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现予公告。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共计2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勇于创新,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及值班等工作需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新闻写作专业、财务会计专业、计算机类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 月 日后出生)。
5、聘用后需在所报考职位服务满2年;
6、其他条件参照县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条件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800元/月
试用期满:基本工资1800元,生活补贴500元,中餐补贴330元(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5712598。
2、报名地点:西华中路莲花万景城三楼石城县总工会综合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石城县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负责。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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