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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试法律知识专项:关于民法典修改亮点的常考点介绍

2021-02-24 11:51:2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何晓龙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称为我国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中有很多与之前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那么老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民法典修改的亮点,着重介绍在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相关可考点。

关于无居民海岛,第248条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这一修改主要为阐明原来的“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财产”条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也是为了解决无居民海岛的非法开发利用,甚至占为己有等乱象,这一法律规定对于未来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环境生态保护、国防等方面都至关重要,在考试中要注意掌握无居民海岛属于谁所有、谁行使所有权。

关于肖像权,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 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的规定更加细致,与之前规定的以营利为目利用他人肖像的规定有实质的不同,在考试中尤其要注意掌握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更加宽泛了,取消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条件。此外,咱们大家还需要掌握,肖像权是有合理使用范围的,也就是有些情况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例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关于离婚冷静期,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考点需要大家掌握好,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双方都没申请撤销,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去申请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去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大家需要把这一法条理解透彻,考试中要灵活运用。

好了,关于民法典修改亮点中常考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这次介绍能对大家的考试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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