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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烟台高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通知

2021-03-29 17:12:01 来源: 烟台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2021年3月30日上午7:00,在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门)门前集合。

(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详见附件2)。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以及彩色打印的健康码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女性考生携带体检费652元、男性考生携带体检费496元(请考生携带与体检费相等的现金),直接交付医院。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七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招聘单位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未尽事宜,按《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pdf

2、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pdf

2021年3月29日

(党群工作部)

原标题:关于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1/3/29/art_21341_2905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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