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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丹东振兴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10人公告

2021-12-29 17:04:07 来源: 振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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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需要,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中共振兴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110人。其中:站前街道17人;临江街道14人;永昌街道4人;纤维街道22人;帽盔山街道9人;花园街道18人;浪头镇26人。

二、招录方式

公开招录分笔试、面试二项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出题、阅卷和面试工作。

三、招录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必须是丹东市户籍人口。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录用后,至少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五)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二)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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