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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雇员2人公告

2021-12-10 14:12:42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能适应轮班、加班。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9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州市户口、有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地址: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远安路逸民里15号二楼,电话:34288627,联系人:黄小姐)。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到达后请先致电联系,按工作人员指引,分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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