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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大连西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2021-10-20 10:15:29 来源: 大连西岗区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西岗区实际,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其中社区事务岗30人(以下简称岗位1),社区服务岗28人(以下简称岗位2),现役随军家属专岗2人(以下简称岗位3)。

(二)岗位介绍

1、岗位1

具备较强的与居民协调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水平,负责社区居民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2、岗位2、岗位3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善于调解民间纠纷,具备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能力,负责社区网格内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

3.上述3个岗位同时还需具有调处居民复杂矛盾能力,能够适应社区随时性应急工作和夜间值班值守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户口(非农户)。报考岗位3的现役随军家属,其配偶单位位于大连市;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不限;

(七)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其他不适应应聘的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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