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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207人公告

2021-09-26 17:42:07 来源: 江都党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培养一批熟悉农村、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乡村振兴骨干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振兴好青年”(以下简称“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为返乡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好青年”207名,分别设A、B、C三类岗位。

A类岗招聘135人(其中,仙女镇设社区岗8人,大桥镇、吴桥镇设会计专业岗各4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返乡高校毕业生;B类岗招聘67人,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面向复员退伍军人;C类岗招聘5人,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A类岗男女比例原则上按3:1统筹(会计专业岗除外),C类岗限男性,各镇(园区)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江都区户籍(含原籍江都,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在江都工作、生活,其配偶一方具有江都区户籍的;户籍转入时间应为2021年8月31日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能够担任“好青年”的身体条件。

4、A类、B类、C类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后至2003年9月1日前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6、身体状况有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园区一线工作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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