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11:27:52 来源: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1.招聘范围:具有开发区户籍或在开发区社区(村)工作的人员(考生户籍、工作证明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2.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能够认真履行聘用单位工作职责。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75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10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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