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6 15:47:4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东沙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开展辖区来穗人员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等工作,我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使用手机终端,协助服务站长做好辖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纳管、日常巡查、登记管理工作;
2.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方面法律、规章等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告知等工作;
4.协助做好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网格综合管理及协调巡查、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6.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无私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21年6月30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经街党工委同意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日9: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2室(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8149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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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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