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2021-07-10 11:11:48 来源: 河口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河口区民政局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社区工作者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相关镇(街道)的社区工作,与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总量管控原则,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6名从网格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中进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条件为面向社会招聘的农村网格员、专属网格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河口街道办事处招聘10名,其中定向招聘网格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六合街道办事处招聘7名,其中定向招聘网格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孤岛镇政府招聘3名,其中定向招聘网格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河口街道办事处、六合街道办事处、及孤岛镇政府定向招聘的网格员及调解员是指具备河口户籍的在岗网格员和调解员(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区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并具有河口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资格审查时须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或者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总成绩入闱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机打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网格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同时需要提供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须间隔1米,主动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报考人员须填写《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考务费100元。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