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17:52:13 来源: 蚌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高新区天河路社区和梅园社区已批复成立。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并能自觉遵守工作
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分配管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6.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
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5.参加邪教组织的;
6.蚌埠高新区所属社区在职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报考社区工作岗位的;
二、岗位职责
1.新社区筹备人员具备开展新社区成立初期筹备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能力。
2.社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按网格对新社区各小区进行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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