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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5人公告

2021-04-15 15:32:34 来源: 江都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我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江都区户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六)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21年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条件简介表》:

江都区司法局网站(www.jiangdu.gov.cn/jdsfj)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最新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名表、2寸蓝底照片3张、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江都区司法局政治处(仙女镇龙川北路1号行政中心三楼308室)。

联系人:樊玉婷,联系电话:0514-86554734。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司法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社区矫正法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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