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山东济南天桥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人公告

2021-04-15 10:09:46 来源: 天桥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力量,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济南市天桥区总工会委托,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非在编人员。确定聘用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我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派遣至济南市天桥区总工会从事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共8名,招聘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应聘人员户籍地及常居住地为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历城区;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中文、财务、法律、政治、劳动保障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7.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8.具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处于处分期内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