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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26人公告

2021-04-14 09:45:34 来源: 中智沈阳

为进一步提高盘锦市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缺额短板问题,受盘锦市兴隆台区民政局委托,中智沈阳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126人,其中中心街道(兴海街道、兴盛街道、兴隆街道、振兴街道、创新街道、渤海街道、新工街道、惠宾街道)88人,外围街道(曙光街道、欢喜岭街道、沈采街道)38人。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辽宁省户籍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外围街道所需社区工作者岗位,本街道户籍考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14日前出生,1986年4月14日后出生),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兴隆台区户籍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子女符合本方案其他规定条件的笔试加20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聘用考试及政府各类聘用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待遇及管理

“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照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按照《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16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中智沈阳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兴隆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居然之家东门)。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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