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10:26:48 来源: 临武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2021年临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社区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2. 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lwx.gov.cn/)查阅。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人户籍所在地为临武县;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4.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 具有基础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4. 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现役军人;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2020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规定的“十不选”情形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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