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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2021-04-08 12:16:22 来源: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吉木萨尔镇社区人员力量,根据《昌吉州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吉木萨尔镇各社区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2、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3、人员按照男女比例2:1招聘,民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8、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的员额控制岗及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

9、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21年4月8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被辞退的“到村工作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等聘用人员;

7、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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