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12:58:06 来源: 郫都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40人,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1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一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岗位二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在郫筒街道及下辖村、社区工作一年及以上(即2020年4月1日前已在郫筒街道及下辖村、社区工作,需附证明),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应聘人员享受笔试加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员级、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2.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加1分;
3.中共党员加1分;
4.退役军人加1分;
5.本街道(镇)、本社区户籍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加1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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