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9 17:15:33 来源: 连云区人民政府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连云区户籍或在连云区有住房或在连云区政府各局机关、街道办事处从事民生工作或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人员(考生户籍、住房证明、工作证明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 3月29日)。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年3月29日-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7.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可乘坐BRT至连云区嘉瑞宝广场站下向东约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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