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15:40:09 来源: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湘组〔2016〕88号)《湘潭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潭办发〔2014〕17号)《湘潭高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潭高工办发〔2019〕48号)等文件,结合湘潭高新区实际情况,经区党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6名,其中基层党建专干7人,社区工作者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同时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基层党建专干报考资格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其中,报考两新党委党建专干要求专业为工科大类或经济学大类。
3.社区工作者报考资格条件:本市户籍或常住本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党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基层党建和社区工作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全程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9:00-4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于4月1日前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常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报考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党建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照片。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25×3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后,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情况,如初审不合格,请及时修改完善上传资料。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00-4月9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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