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13:12:4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华林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
1.社区组织员1名;
2.综治中心工作人员2名;
3.文化站工作人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年龄:男4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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