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24人公告

2021-03-18 09:54:51 来源: 玉溪人才网

为强化凤凰街道社区基层队伍建设,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推进建设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按照红塔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补充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凤凰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现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红塔区户籍,或居住在红塔区且持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瓦窑社区、葫芦社区、灵秀社区的,需具备对应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所在社区开具证明;

9.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与社区工作人员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关系的,分配岗位不得在亲属所属的社区;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1.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公职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区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经从事过社区工作,因有不良行为被劝退或者辞退的;

7.列为失信人员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