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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招聘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指导员1人公告

2021-03-15 15:30:1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有关要求,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指导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党建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指导员,主要协助组织人事相关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2021年6月30日前,如果本单位有出现党建指导员、社区组织员岗位空缺,可从参加本次应聘的人员中递补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组织人事)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三)年龄: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男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女42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有基层党建(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经验者,或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学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标准,按荔湾区委组织部、荔湾区人社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保障。人员和岗位由西村街道统一管理,遵守街道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5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1、报名时所需资料:《荔湾区西村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报名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或失业证、离职证明)、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以及证明个人特长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党建办(华业里协和路1号,联系人:吴小姐、庄小姐。联系方式:81978032、8171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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