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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临沂蒙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25人公告

2021-03-11 09:58:58 来源: 蒙阴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蒙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1日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须具有蒙阴县户籍;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处分期内的;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共招聘25人。根据社区服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招聘岗位A(限男性)和岗位B(限女性),A岗位招聘15人,B岗位招聘10人。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与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派遣。

岗位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服从接受蒙阴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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