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15:47:42 来源: 鄞州区人民政府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一个月,由各镇(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聘用人员不足时,六个月内可酌情根据缺额情况在鄞州区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报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鄞州区民政局网站(http://mzj.nbyz.gov.cn/)查询,网络报名事宜咨询电话:87861637,报考咨询电话:89295781。
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2021年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1/3/9/art_1229117975_3710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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