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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公开选聘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1-03-09 10:54:57 来源: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调动我区网格员工作积极性,畅通专职网格员出口,激发网格员队伍活力,依据《关于从社区(村)专职网格员中选拔聘用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佳人社发〔2020〕33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郊区在担任社区(村)专职网格员的“两委”成员中选拔聘用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街道(乡镇)事业工作人员20人,具体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佳木斯市郊区公开选聘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选聘部门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6.在郊区担任专职网格员的社区(村)“两委”成员。村“两委”成员只能报考乡镇岗位,社区“两委”成员只能报考街道岗位;

7.选拔到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备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具备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⑥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处罚不满3年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报考程序

此次选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发布选聘信息

公告将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3月8日-3月16日。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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