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10:37:11 来源: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和创新,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建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具有在街道所辖社区工作的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6年3月2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七)中共党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具有社区或国家机关1年以上工作经历,获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执行管制、缓刑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7.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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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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