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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涉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5人公告

2021-02-22 15:00:37 来源: 涉县人民政府

按照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通知》要求(邯组通字〔2020〕44号)和《涉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5名,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充实到平安街道振兴社区、玉带河社区、城隍庙社区、商城社区和龙山社区等5个社区。

其中A岗位10人,限参加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或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岗位人员报考;B岗位15人,限参加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且报考邯郸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岗位人员报考。

具体岗位要求和细则见附表1。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参加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涉县籍考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本人是涉县户籍;

6、35周岁及以下,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前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填写好的《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表2);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

(5)本人户口页和户主页;

(6)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提供上级党组织说明材料等;

(8)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并出具笔试成绩单或自行填写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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