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9 14:20:49 来源: 宿州市总工会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和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年龄计算按发布公告之日算起。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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