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08:51:34 来源: 樟树市人民政府
樟树市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会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宜春市民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宜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宜民字[2012]73号)和樟树市民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樟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樟民发[2012]45号)文件要求,经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永泰镇敬老院院长、昌傅镇敬老院院长,黄土岗镇、义成镇、经楼镇、观上镇、洲上乡、永泰镇、阁山镇敬老院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9人,其中乡镇敬老院院长2人(永泰镇敬老院院长1名、昌傅镇敬老院院长1名),乡镇敬老院会计7人(黄土岗镇敬老院会计1名、义成镇敬老院会计1名、经楼镇敬老院会计1名、观上镇敬老院会计1名、洲上乡敬老院会计1名、永泰镇敬老院会计1名、阁山镇敬老院会计1名)。
招聘条件
敬老院院长招聘条件
1.品德好、思想觉悟高;愿以院为家,热爱敬老院工作,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懂经营、善管理。
2.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街道)敬老院院长须本市户籍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敬老院会计招聘条件
1.品德好、思想觉悟高,愿以院为家,热爱敬老院工作,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
2.高中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或从事会计行业优先,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街道)敬老院会计须本市户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院长、会计岗位:(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敬老院院长、会计报名工作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1月25日—— 1 月27日17:00之前。
2、报名地点:敬老院所在乡镇民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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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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