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0 15:48:13 来源: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20项责任清单》要求,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100号)和《陆良县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陆人社发〔2021〕2号)等规定,现将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余岗位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国民教育毕业生(未就业是指2021年1月20日以前未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3年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陆良县户籍或陆良生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岗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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