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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街道招聘雇员10人公告

2021-01-12 17:56:40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新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10名,主要从事综合治理辅助或行政执法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3日后出生),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二)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三)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新港街道

办事处3楼党建办公室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资料:报考者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

4.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后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候考室为新港街道三楼多功能厅,面试地点为二楼会议室。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确定总分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2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及街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雇员待遇按照区、街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报名、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或者穗康码蓝码。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张秀娟,联系电话(020)34296599。

点击下载>>>

新港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2日

原标题:海珠区新港街道招聘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025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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