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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岭南街招聘合同制禁毒人员1人公告

2021-01-11 10:57:53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禁毒工作,岭南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内勤1人。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团员或党员身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康复禁毒工作,需常与社区民警及治保基干一起,上门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辖区派出所负责政审工作并加盖公章。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社工证或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6万元左右(含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同时接受网上报名登记(邮箱:1249284604@QQ.COM)。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三楼岭南街综治维稳和信访科。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101975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团员或党员证、居民户口簿、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2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街道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2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岭南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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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街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1日

原标题:岭南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021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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