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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荔湾区东沙街招聘来穗中心协管员1人公告

2021-01-07 11:15:3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东沙街开展辖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来穗中心协管员。

一、招聘职位

来穗中心协管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使用手机终端,协助服务站长做好辖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纳管、日常巡查、登记管理工作;

2.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方面法律、规章等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告知等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

5.协助做好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

6.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无私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20年6月30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经街党工委同意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5日,每日9: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2室(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联系人:冯丽敏,联系电话:81496046)。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或生育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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