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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武汉水果湖街道招聘两中心等人员15人公告

2021-01-06 22:10:17 来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街道队伍建设,根据街道体制改革需要,依照《武昌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武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昌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相关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岗位空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中心”)工作人员、楼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党群工作者、文明创建协理员、纪检义务监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街拟招聘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9人,楼宇专职党务工作者3人,专职党群工作者、文明创建协理员、纪检义务监察员各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武昌区户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6)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8)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2、文明创建协理员、楼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党群工作者、纪检义务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楼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党群工作者、纪检义务监察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明创建协理员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楼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党群工作者、纪检义务监察员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6)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8)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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