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4:34:00 来源: 宜章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和市委组织、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1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5名,其中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专职工作者8名,社区综合事务专职工作者5名,社区福利与劳动保障专职工作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进行查阅。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宜章县;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8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7.具有基础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4.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聘的人员。
公开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月8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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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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