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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

2020-12-24 12:27:10 来源: 瓯海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结合瓯海实际,现就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目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录用一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面向村改社区原村“两委”干部5名(A类)

为2019年瓯海区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中,村改社区的原村“两委”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面向现任在职在岗社区“两委”干部7名(B类)

2020年换届选举后,现任在职在岗的社区“两委”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3.面向现有瓯海社区工作者10名(C类)

除社区“两委”干部外, 瓯海区现有在职在岗其他社区工作者,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社区工作满2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4.面向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编外人员5名(D类)

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现有在职在岗编外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工作满2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笔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10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4786。

3.申报所需材料:

(1)《2020年瓯海区在岗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员以现就职社区、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进行申报,申报表须经相关镇街、区属部门(含下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

(2)本人单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A.B.C类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在职在岗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两委”当选证书、任职文件、工资册等);申报D类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合同或工资册。

(4)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1年1月6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10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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