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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招聘6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0-12-15 10:03:59 来源: 陵水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总工会、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工联[2020]2号)的文件要求,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县总工会决定委托海南海壬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县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陵水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招聘人数:6名(非编制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群众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海南省陵水县户籍;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说明

新聘为陵水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由县总工会根据工会工作需要安排。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水平参照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五险一金等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公开招考方式聘用。由县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次签五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给予录用;合同到期后视个人工作表现另行决定是否续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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