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6:19:49 来源: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落实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区《关于在三县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发布公告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起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工作者60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河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2020年研究生毕业人员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7.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代理方管理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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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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