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10:52:27 来源: 双牌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湘组发〔201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及以下(即 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双牌县户籍或持有双牌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办证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6日。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双牌县泷泊镇2020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
2、目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其他形式以此类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5、组织或参与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有“村霸”情形的;
6、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7、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8、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的;
9、近三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撤销的;
11、其他不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情形。
标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