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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各街道社区人员招聘34人公告

2020-12-03 16:08:36 来源: 红岗区人民政府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受大庆市红岗区红岗街道办事处、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街道办事处、大庆市红岗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大庆市红岗区银河街道办事处、大庆市红岗区杏南街道办事处、大庆市红岗区创业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面向红岗辖区常住居民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考核合格后与区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红岗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工作。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工资执行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区国资公司负责缴纳五险单位部分,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热爱社区服务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通过培训学习能够基本掌握相关业务和政策法规。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勤勉、踏实。

5、五官端正,个人形象适合社区工作,无纹身、吸毒、精神病史等。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曾经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体性上访或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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