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16:50:42 来源: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 量,根据《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
24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土主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拔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沙坪坝区土主镇社区专职工作者 6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7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02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具有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及以上或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沙坪坝区土主镇户籍或在沙坪坝区土主镇居住、工 作、购房的优先;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能吃苦耐劳,愿意为社区居民服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 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 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 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沙坪坝区内在职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人员。
(三)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具有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1 分;
2.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2 分;
3.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 3
分;
4.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4 分;
5.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 6 分;
注意:以上加分不叠加,以最高加分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
考生,应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到报名现场申请加分。在笔试开考前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标签: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