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2:40:20 来源: 长江巴东网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一)官渡口镇(12人)
1.五里堆社区10人
2.晴帆园社区2人
(二)信陵镇(46人)
1.西?坡社区13人
2.营沱社区11人
3.白土坡社区8人
4.大坪社区4人
5.黄土坡社区2人
6.红石梁社区2人
7.神农溪社区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积极认真完成社区“两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具有巴东县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或属于官渡口、信陵镇城市社区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准);因高校录取将户口迁移外地的巴东籍毕业生亦可报考;社区现任专职工作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区现任专职工作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
8.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涉黑涉恶及涉黄、赌、毒人员,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会事务的;
10.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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